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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期间加班费如何计算的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09 浏览量:0

  一、国庆节期间加班费如何计算

  国庆假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在10月1日至10月3日法定节假日间,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则需支付劳动者300%的加班费。而其余4天,是双休日加班,可以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不按劳动法给加班费怎么举报

  不按劳动法给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2.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三、加班费要扣税吗

  加班费应当扣税。加班费属于员工正常的薪资,并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所以加班费应当计入个税起征点,即并入当月的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依法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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