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永律师

刘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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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

把占车位的车扔进河里,你违法了!

来源:刘志永律师
发布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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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许多驾驶员一样,我也遇到过被别人占了车位情况,我也遇到过被乱停的车辆堵在里面却联系不到车主的情况。说实话,这确实让人生气,恨不得对着那车狠踹几脚。但是,我和大多数驾驶员一样都忍住了。一方面,我自己也有过挡住别人车辆的情况,也曾因为没有及时赶过来挪车被人责备过,另一方面,我们知道损毁别人的车辆是违法的行为,甚至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的立案标准是达到金额5000元。



是的,只要毁坏财物的价值达到5000元,就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曾经有一个公开报道的案例:一位女士因为一辆宝马车堵了她的车,一怒之下踹了对方车门一脚,宝马车主报案,经鉴定维修费达到7000元。那位不冷静的女士被刑事立案,虽然后来赔偿了宝马车主两万多元,换取了对方的谅解,但是还是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据说女士后悔不迭。



福州的这位林先生干的不仅仅是踹车门一脚,他直接把人家的车用叉车叉起扔进了河里。我们不知道他嘴里“能赔得起的”破车究竟值多少钱,但是至少会在5000元以上吧。所以林先生和他雇用的叉车司机龚某强先生被刑事立案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这份警方通报就验证了我们的预判。




不管是钱多任性,还是义愤填膺,都不能丧失理智,至少要权衡一下代价值不值得。现在的林先生和龚先生也一定懊悔不已,他们能做的,也许只有给车主足额的赔偿,换取人家的一份谅解书了。可以想象,那位本来有错在先的车主现在正盘算着开个什么样的价码呢!



这些年网络上经常有一些不负责任的帖子和视频,比如有个视频里一位老板因为对方车主打了自己老婆一个耳光,就带着手下和一包钱赶来,把对方的车当众报废,丢给对方一包钱后继续追究老婆被打的问题;还有因为对方占了自己的车位就把对方的车锁住,甚至连续锁好几天。这样的视频和帖子,往往会换来一片叫好声。但是,掌声和欢呼并不代表你的行为是正确的,观众是为犯错在先的车主受到惩罚而欢呼,表达的是一种对不守规则者的愤怒。至于你会因此付出什么代价,他们没有看到,甚至也不会理会!这些视频和帖子实际上起到了错误引导的作用!



令人感到不安的是,有一些律师,甚至个别警察也为林某和龚某的行为辩解,质疑警方的处置,认为事出有因,他们的行为可以理解,警方处置有些小题大做。这些所谓的法律人,要不是真的业务太差,要不就是居心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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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永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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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志永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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