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泰州律师 > 吴卫兵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公司破产如何合理补偿未满合同员工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量:0

一、公司破产如何合理补偿未满合同员工

  1.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月工资,员工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给员工;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给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破产补偿金需要交税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破产清算赔偿金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债务人破产的,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进行清偿,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三、公司破产补偿金什么时候发放

  公司破产员工的赔偿金一般是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发放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吴卫兵律师

吴卫兵律师

服务地区: 江苏-泰州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

130-1671-7822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