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泰州律师 > 吴卫兵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量:0

导读: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需要的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以及公司章程修正案等。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有一般经营项目以及许可经营项目。

  一、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代理人证明》,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新的经营范围;

  6.原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内容

  公司的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两类:

  1.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经营;

  2.许可经营项目需要凭批准文件、证件方可经营。

  如要开一家网店,经营范围就可以写“经营电子商务”,买个服装、鞋包都不需要再审批,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办完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始营业。许可经营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这几年的商事改革,大量的前置审批都改为了后置,因此,注册公司往往都需要先办理商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然后才能营业。


  三、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算不算非法经营

  算。

  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法经营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范进行经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吴卫兵律师

吴卫兵律师

服务地区: 江苏-泰州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

130-1671-7822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