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红律师

王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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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综合

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王东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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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去世   夫妻协议   宣告死亡   离婚继承

        问:王律师,想咨询您一下继承的法律问题。我和丈夫是二婚,我们01年结的婚,2010年的时候,我的婆婆去世,2012年3月份的时候,我的公公被宣告死亡。我婆婆去世时名下有一套房产。2011年的时候,我和丈夫签订过一份夫妻协议,协议约定,丈夫继承的父母的房产与我没有关系。2015年时,丈夫把他继承的房子过户给了他的孩子。现在我的丈夫正在闹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他继承的这套房子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并且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您与您配偶之间的协议如果有法定的无效理由,可主张协议无效。

以上内容由王东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东红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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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东红
  •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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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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