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红律师

王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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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综合

离婚案牵出多起案件律师助阵逐一破解

来源:王东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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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情:

刘女士与王某于2000年4月经某婚介所介绍相识,同年登记结婚。婚后,女方向自己的亲属借款20000元,购买了男方单位的福利分房一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还向刘女士借款数万元,用途不明。自刘女士与王某结婚后,王某从不尽照顾家庭的责任,家中的一切事务都由刘女士料理,家庭的正常支出也由刘女士承担.双方多次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并拨打110报警。双方虽在同一屋檐下,却很少交流,而且,王某与其母亲同住一室,刘女士自己住一室。在每次庭审时双方都几乎剑拔弩张。

在婚内,王某数次对刘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刘女士身上多处受损。王某造成的婚内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于王某的过错,人民法院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作为无过错方的刘女士适当多分。

律师说法

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包括了若干个诉求,即解除刘女士与王某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财产、清偿婚后共同债务、夫妻间欠债、家庭暴力的损害赔偿责任。这么多法律关系能否在同一案例中处理?如何尽快处理完双方的多起诉讼,以避免因频繁接触发生冲突?无论能否并案处理,如何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首先,在离婚诉讼中,对于不涉及第三人的问题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比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房产。在分割共同房产中,充分考虑了女方的特别地位,女方最终分得一半房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为女方保留了房产份额就相当于获得了房产日后升值的巨大利益。

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也可以在离婚后单独处理。对于夫妻间的欠条,只要是真实的,就应当依法被保护。

刘女士遭遇的家庭暴力与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样,可以单独起诉,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第三人可以直接起诉欠条上的夫妻一方,也可以将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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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东红
  •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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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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