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

邓琼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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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基本原则之我见

来源:邓琼泉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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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的基本原则的准确掌握和运用是刑事司法实践的基本功,律师打官司要养成用刑法基本原则来分析和判断案情的习惯,因为案件是千差万别的,但万变不离其宗的“宗”就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新刑法出台之后,我国司法界普遍认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三条:一是罪刑法定原则,二是平等适用原则,三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现在就来谈谈我的粗浅见解。

                                                              罪刑法定原则

        所谓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它要求犯罪与刑罚都要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对本原则的掌握,首先要掌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无论社会危害性多么严重,都不得定罪处罚。更具体的意思是:(1)禁止习惯法,刑法必须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习惯法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也无权制定刑法。(2)禁止绝对不定期刑,刑罚可以有一定的幅度,但不能完全不定期。也就是说,自由裁量权不能太大。(3)禁止有罪类推,严格禁止不利于犯罪人的类推,但不禁止有利于犯罪人的类推。(4)禁止重法溯及既往,对于轻法,则允许溯及既往。需要说明的是,不是彻底禁止不定期刑,而是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不是禁止一切类推,而是禁止有罪类推。不是禁止一切法律溯及既往,而是禁止重罪溯及既往。这三个限制说明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与自由,罪刑法定原则是保障公民人权的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运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不构成犯罪。二是认定一种行为是否构成某罪,必须全面对照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认定,缺乏一个构成要件就不构成犯罪。

                                                              平等适用原则

        平等适用原则是指适用刑法平等,而不是指立法平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领域的体现,是宪法确立的法治的基本原则。这一点,从法条上也可以看出来,在立法时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如同样是故意杀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的,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但一旦法律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能判处死刑,那么对所有的未成年人都不能判处死刑。这就是适用法律的平等。平等适用刑法体现在刑事司法的各个方面,它要求平等地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地追究所有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它包括定罪平等,量刑平等和行刑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罪刑相适应是人们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是罪与刑的基本关系决定的,是预防犯罪的需要。应当注意的是罪刑相适应不是同罪同罚,如同样是故意杀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死刑立即执行都可能是公正的,这是因为罪犯具有不同的人身危险性。我国刑法中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包含了刑事古典学派主张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事近代学派主张的刑罚个别化原则。刑罚的轻重与罪行相适应,体现的是报应观念,要求刑罚的轻重与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相适应,也就是重罪重判,轻罪轻判。刑罚的轻重与刑事责任相适应,体现的是预防观念,要求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这就是刑事近代学派主张的刑罚个别化原则。因为人身危险性体现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因此,我国刑法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反映了报应与预防相统一的刑法观念。当然,这种统一并不意味着报应与预防在刑罚的裁量上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应当以报应为主,预防为辅。刑罚首先要与罪行相一致,在此范围内才能根据人身危险性进行轻重调节。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及在刑法中的体现

        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立法、量刑、行刑方面都要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所以它对立法、司法、执法都有要求。(1)在立法方面,要确立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轻重不同的量刑幅度。(2)在司法方面,要重视量刑活动,在量刑时要实现三个相适应,即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3)在执法方面,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根据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消长,不断改变刑罚的执行方式,即在行刑中也要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中处处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重罪的刑罚重于轻罪的刑罚,体现了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对累犯从重处罚,对自首犯从轻、减轻处罚。对胁从犯减轻、免除处罚,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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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邓琼泉
  • 执业律所:湖南银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30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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