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强律师

周志强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出乎意料的赔偿

来源:周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05
人浏览
   我所在开办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的一条龙服务后,很多委托人慕名而来,我们都慎重的帮助委托人处理赔偿及赔付纠纷,对数额计算基本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和调解的给付,但是,如果通过合理的思路,可以为客户争取到较高的赔偿,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我们为客户争取过如下一笔出乎客户意料的赔偿。

    客户为安徽人士包先生,来上海工作九年。2006年4月,骑自行车被靠站的公交车后轮压伤,左脚脚趾头四只被切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后经静安区交通警察支队事故科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包先生驾驶无牌照的自行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双方经交通警察调解,公交公司只愿意承担医药费以外的赔偿三万元,后调解不成。

    包先生来到我所后,我们详细的询问了事故的经过及调解经过,对包先生的遭遇表示了自己的同情,特别是看到包先生的脚伤口还有脓水外渗时候,我们感觉到有必要为包先生讨回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

    我所律师启动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一、按照病历医嘱,我们陪同包先生来到了上海假肢厂,为包先生做了二双护理鞋,并领取了上海假肢厂出具的发票和需要护理鞋护理的鉴定报告,发票伤注明护理鞋为400元/双。   

    二、我们向交警部门和公交公司授权发了律师函。出具了我所的《法律意见书》;

    三、我们在和公交公司电话联系后,上门进行了协调。在我们的要求下,公交公司先行支付给了包先生一万元医药费,维持了包先生的生活。并根据我所的《法律意见书》的赔偿款项和赔偿数字和对方进行了解释。我们认为包先生应该获得除医药费之外,还应获得如下赔偿:(见附件)

    四、我们完成了递交法院的《民事诉讼状》及相关证据。

    在我们的一系列活动之后,公交公司最后也向我们告知了他们的难处,没有法院的判决,保险公司是很难理赔的。

    于是,我们随即启动了诉讼程序。

    由于我所律师举证翔实、充分,庭审很快已调解结案。

    我们根据法律和相关法规,为包先生争取到以下包先生认为意外的赔偿:

    1、精神赔偿费:10000元;

    2、伤残赔付金差价:我们认为包先生在上海生活了九年,应该按上海市城镇户口赔偿,不应该按农村户口来赔偿;

    3、护理鞋费用:包先生今年35,护理鞋按70标准,应赔付35年,每年800元,合计为28,000.00元,法院调解得到了2.5万元;

    4、律师费:5000元;

    5、子女抚养费:14000元。

    后来,包先生对于我们的工作精神和态度非常满意,对我所感谢万分。

    结合这个案子,我所律师提醒各位需要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需要赔偿的受害人,请一个专业律师在处理自己的赔偿问题的必要性。法律是保护每个人的,关键是您会不会使用它。如果自己对交通事故理赔法律法规不是了解得很全面,就要聘请一位熟悉的律师来代理您的理赔,说不定会有包先生一样的结果。

 
.
以上内容由周志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周志强律师咨询。
周志强律师
周志强律师
帮助过 933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825号尚秀商务楼1号楼6楼C座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周志强
  • 执业律所: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01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825号尚秀商务楼1号楼6楼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