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中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赵力维律师
发布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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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江苏法院网
[基本案情]
[裁判]
原审认为,郑某与徐某之间系承揽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承揽人郑某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定作人徐某选任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郑某为其维修房屋,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令徐某赔偿郑某损失2万余元。
再审认为,郑某与徐某之间虽系承揽关系,定作人徐某选任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郑某为其维修房屋虽有过错,但承揽人郑某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徐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本案的焦点是徐某选任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郑某为其维修房屋有过错,郑某自身受到伤害,徐某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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