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性强奸女性,女性为了自保,重伤男性,女方会怎么判
1、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2、如果女性被强奸的过程中,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进行反抗,最后重伤男性。女方的行为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防卫限度的,属于正当防卫,阻却违法性,不构成犯罪。
3、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4、成立正当防卫应该满足的条件:(1)起因条件:有不法侵害存在;(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3)主观条件:方为人具有防卫意识;(4)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5)限度条件: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5、回到本案中,女方被男方强奸,此时存在不法侵害,且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女方为了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对不法侵害人,即实施强奸的行为人进行防卫,最后导致男方重伤的。此时女方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时理解女方的行为还可以根据刑法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针对强奸行为,实施防卫,即使造成对方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举重以明轻,造成对方重伤的,更不属于防卫过当。
6、如何判断正当防卫是否超出必要限度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不法侵害的强度。所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指行为的性质、行为对客体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的轻重以及造成这种损害结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质和打击部位等因素的统一。对于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如果用轻于或相当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当然,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权益。不法侵害的权益,就是正当防卫保护的权益,它是决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为保护重大的权益而将不法侵害人杀死,可以认为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因而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为了保护轻微的权益,即使是非此不能保护,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伤亡,而就可以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
(3)不法侵害的缓急。是指侵害的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不法侵害的缓急对于认定防卫限度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防卫强度大于侵害强度的情况下,确定该行为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更要以不法侵害的缓急等因素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