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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银杏树影响自家就必须移除?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08 浏览量:0

邻家银杏树影响自家就必须移除?

南通中院以邻里双方合理限度内互有容忍义务,判决驳回原告诉请


来源:人民法院报


  老陈与老韩做了几十年的邻居,却因为一棵银杏树反目成仇。老陈认为老韩种的树影响了自家的采光等权利,为此把老韩告上了法院。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驳回了老陈的诉讼请求。


  老陈与老韩家比邻而居,老陈居北,老韩居南。早些年,老韩在自家承包地内种植了一棵银杏树,今已亭亭如盖。然而,银杏树却给邻居老陈带来了困扰。原来,这棵银杏树位于老陈家的南门口,紧邻老陈家门前的道路,枝繁叶茂的银杏树不但影响了老陈家的采光,秋日里翻飞的树叶和掉落的银杏果还总混落老陈家晾晒的稻谷麦子等粮食中。


  老韩得知后,将朝向老陈院落处影响采光的树枝锯除,但老陈却觉得应当将银杏树移走一劳永逸。两人僵持不下,老陈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韩移除银杏树,停止妨碍其采光和通行,并要求老韩给付十年的落叶清除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杏树是落叶乔木,根据其生长习性并结合老陈的诉讼请求,可以确认涉案银杏树对老陈的影响时间段为每年的秋冬交替时节。现老韩将银杏树伸向老陈家方向的部分树枝予以锯除,已尽量减少对老陈的影响。因此,银杏树虽对老陈生活仍有一定影响,但该影响在老陈作为相邻方所负的容忍义务限度内。


  至于老陈主张的落叶清除费用,法院认为,老韩作为银杏树的所有人,负有及时清扫果实、落叶的义务,老陈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其次,老陈清扫果实、落叶的行为也是出于维护其自身利益,但是老陈提出该主张没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老陈的诉讼请求。


  老陈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张怡茜 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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