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张晓倦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款,要一起还吗?

来源:张晓倦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03
人浏览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上述**条中所述的“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还款责任;【注: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债,【注: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夫妻承担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


附:《婚姻法》第19条第3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


6、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产生的(一般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以及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等)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


7、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


8、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


以上内容由张晓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晓倦律师咨询。
张晓倦律师
张晓倦律师
帮助过 9299人好评:8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座7楼、1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晓倦
  • 执业律所: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22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座7楼、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