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沛林律师

陆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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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维权攻略

来源:陆沛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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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品牌维护是企业战略布局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要想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权,打造强有力的品牌效应,就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保护品牌权益的重要性。面对市面上层出不穷的商标侵权行为,如何有效地维护商标的品牌形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建立预防和化解品牌危机的长效机制,成为众多企业品牌保卫战中无法回避的问题。现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践经验,就企业如何进行商标维权,提供以下方案,以供参考:


维权途径一、调查取证 书面警告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自己合法注册拥有商标被他人侵权使用,应先进行初步调查取证,收集、固定证据,免得打草惊蛇。

调查的手段及范围包括:侵权产品流通渠道;侵权者的基本信息,如经营地点、规模、影响、企业的资产、法人(负责人)身份、股东身份等重要信息;必要时需通过公证购买、鉴定、伪装取证等措施对证据予以固定。

初步掌握证据后,可以实行先礼后兵的策略,对情节轻微或尚未造成较大影响的商标侵权行为,可以委托律师对侵权者发送律师函或直接与对方协商谈判,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损失等等。

 该维权途径的优缺点:

        费用低廉,快捷方便,缺点是没有强制执行力,对个体户或者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制假、售假者作用有限。

维权途径二、行政投诉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以下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行为一旦查证属实,工商行政部门可以责令侵权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对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维权途径的优缺点:

证据要求低,快速给侵权企业施加压力,促成对方妥协和解,具有一定执行力,缺点是行政部门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执法力度因地而异、因人而异。


维权途径三、侵权诉讼

对于侵权行为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予以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权人一旦发现商标侵权,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中的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1)停止侵害;(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赔礼道歉。可见,新商标法进一步加大了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

该维权途径的优缺点:

保护范围更广,赔偿数额较大,诉前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对侵权者的财产进行查封、禁止侵权产品继续生产、销售,缺点是耗费时间较长、证据要求较高,办案经费较多。


维权途径四、申请海关保护

          海关是侵权假冒商品进出口的主要渠道,因此商标的海关保护成为众多产品进出口企业打击侵权产品的有效途径。

主动申请海关备案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海关有权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海关在执法过程中,如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扣留和调查措施。

海关对认定构成侵权的货物,有权予以没收并对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还将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

可见,涉外企业应及时向海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这样能够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提前防止侵权产品流入市场,避免造成进一步的经济损失。

该维权途径的优缺点:

有利于从流通环节打击侵权者,有效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缺点处理流程繁琐,申请海关扣留货物需提供担保,并应承担海关扣留货物后实际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


维权途径五、刑事追诉

刑事追诉是对侵权行为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当商标侵权数量较大,影响较为恶劣时,商标权人可以直接向侵权行为地公安部门举报,请求其对违法者予以立案追诉。常见涉及注册商标的犯罪包括: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维权途径的优缺点:

直接取缔制假售假企业,侵权企业的负责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缺点是主要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经济赔偿需要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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