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鹏律师

张鸿鹏

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擅长:刑事案件

《社会保险法》——共享发展成果的宣言书

来源:张鸿鹏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20
人浏览
  

《社会保险法》——共享发展成果的宣言书

 作者:张鸿鹏

单位: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71日实施,该法填补了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立法的空白,在民生保障方面迈出关键性的一步,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宣告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社会保险法》以全民共享发展成果为立法目的,该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原则性的宣告“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宣告五项基本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

长期以来,有人一直讨论“五险一金”那些属于国家强制缴纳的,那些不是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险法》为保障社会保险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宣告“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同时条文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第一,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据此笔者认为,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建立上述五项基本保险制度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和社会的强制义务。

第二,为确保广覆盖,《社会保险法》以立法的形式宣告了社会保险关系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层次性。例如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一方面针对职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做了规定;另一方面还宣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此外,附则部分还宣告保障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和被征地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险权利。

三、推进全民参保、强制征缴、实现全面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是公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物质源泉,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是公民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物质基础。《社会保险法》一方面确立社会保险关系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层次性,另一方面坚持属地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促进全面参保。

关于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据此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否则,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有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之规定强制征缴。

此外,《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同时,第九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四、推进异地转移结算、充分实现共享

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失业保险受到缴费年限的限制,所以,跨统筹地区就业或者异地就医的职工如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为缓解职工个人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现实困难,《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使公民社会保险权益实现了向法治化、体系化的迈进,并进一步向着广泛、全面的方向发展,向着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方向发展。

以上内容由张鸿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鸿鹏律师咨询。
张鸿鹏律师
张鸿鹏律师
帮助过 117人好评: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石家庄中华北大街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鸿鹏
  • 执业律所: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 地  址:
    石家庄中华北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