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浩律师

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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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贵州-贵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面对可能的法律风险,你准备好了吗

来源:杨浩律师
发布时间: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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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风险无处不在

    市区的李先生是他们家族企业决策层中学历最高的成员,每天到办公室后,他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然后登陆QQ联系他们的法律顾问。李先生和他的家人在市区投资开办了好几家宾馆酒店,用他自己的话说,如今一天不和法律顾问交流都不行了!“我们要是早点请了法律顾问,这两年至少可以避免上百万的损失!”3年前,李先生和他的家人在市区投资500多万开办了一家集餐饮、住宿和娱乐于一身的大酒店。确定投资方案后,他们首先对大酒店70个客房的装修工程进行招投标,并将单个客房的装修标底定在1.3万元。

    半个月后,通过对各家装修公司装修的样板房进行综合评价之后,李先生他们选中了两家装修公司,最后,因为其中装修公司承诺工程完工后结算时总价下浮19%个点(另一家下浮17%个点)而中标。“当时我们都很信任这家装修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没有把工程完工结算时总价下浮19%个点这一条写到合同中去!”李先生说,当时他们都不懂法律,根本没有意识到合同中缺这一条款意味着就要多付出几十万元人民币。这还只是其中的一个陷阱,李先生告诉记者,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经常拿单子给他们签字,而这些单子的内容涉及到工程量甚至具体装修方案的更改。这些签单后来都成了李先生他们“同意”增加装修成本的直接证据……

除了客房装修让李先生家人成为被告外,他们酒店的外墙、水电、大厅以及客厅都是分包给不同的单位装修(安装)的,而这些工程也同样给他们带来了许多“官司”。“酒店装修,总共惹来了八九场‘官司’,本来我们作为工程的发包方,钱拽在手里是很有主动权的,就因为不懂得法律,没有意识到法律风险,到后来事事都变得被动了。”李先生说。

    比起李先生和他的家人来说,某电子企业要幸运多了:

    2005年年初,该企业向南京一单位发出了一批价值5万多元的产品,随后销售部门给南京方面发去了传真,告知货物已经通过铁路运输发出。由于当时已经临近农历2004年年关,销售部门没有及时跟对方联系货物是否已经收到。2005年10月,企业突然接到南京方面的电话,说是年初的货他们没有收到,要求重新发货。

后来经过了解得知,那批货物已经被铁路运输部门作无主货物处理掉了。企业销售部门准备重新给南京发货,然后再和铁路运输部门打“官司”,没想到咨询律师后被告知这根本不是该企业的责任。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33条规定货物的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转移,而根据合同法142条规定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在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该企业已经在约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即完成了交货义务,以后货物的毁损、丢失的风险都应该由南京单位自己承担……

多数企业没聘法律顾问

    法律风险是企业面临的另一种商业风险,它可能是对方给你创设的一个个法律陷阱,也可能是企业自身的“软肋”所致。带来法律风险的原因通常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例如知识产权)、或怠于行使公司的法律权利等。

企业的法律风险贯穿企业的始终,法律风险带来的结果都是商业性的,或者导致成本增加,或者失去商机或商业优势,法律风险甚至可能是灭顶之灾。

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我们举个例子:

    一家企业有许多货款一直被对方拖欠未付,因未及时处理,几笔大的应收账款超过了两年,企业虽然花了高价请来律师打官司,法院却以已超过两年讼诉时效期不予受理,对方也因此拒付,企业损失惨重。而另一家企业同样有许多外债没有收回,但是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发现对方拖欠货款即将超过讼诉时效期之前,就建议公司经理通过邮寄催款通知等方式,使诉讼时效期得以延续,杜绝了拒付的发生……

    其实,防范法律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法律手段。很显然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负责人来说,他们忙于应付企业日常繁忙的事务,不可能去钻研法律。因此,只能把这个重任交给专业的法律人士,而其中最简单的就是为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但是根据有关的调查数据显示,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还不到10%。现在许多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他们大多凭借自己的经验来处理事情;认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是企业多余的支出,企业遇到“官司”时再找律师也为时不晚。其实这种“事前不防范,事后来弥补挽救”的做法,对于企业来说是极不明智的。“与其在企业伤筋动骨时请律师来充当‘外科医生’,还不如趁早请律师成为企业的‘保健医生’。对商人来说,动手术和服用‘维他命’的成本孰高孰低是不难判断的。同理,与其花钱打官司,不如花钱请法律顾问。”尤其是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处于创业中前期阶段,面临着从原始创业到成熟发展转型,由于私有企业根基的不成熟性,加之原始创业阶段形成习惯和弊端,创业时期的交易量的积累和企业内部防范制度的缺失,会导致法律风险的集中爆发,这种情况会给中小企业作大、作强带来较大的影响。

给企业穿上法律的“盔甲”

    防范法律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法律手段。我市许多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他们大多凭借自己的经验来处理事情;认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是企业多余的支出,企业遇到“官司”时再找律师也为时不晚。实际上,参照国外的经验,企业在创立之初就应该聘用法律顾问,建立一个规范的公司制度体系,否则很有可能给将来企业的发展埋下风险隐患。大多数企业不聘用法律顾问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没有意识到法律风险的危害和严重性;再者,一些中小企业老板觉得聘用法律顾问是一项高不可攀的“高消费”。实际上作为中小企业,享受常规的法律顾问服务花费并不多,而且利用好这些服务可以给企业创造巨大的价值。

企业应当了解在经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然后对症下药,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在商海中保驾护航。

    那么,中小企业到底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风险呢?

    首先在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存在的四种风险: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坏账损失风险以及或有诉讼风险。

   其次是企业管理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

    第三是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风险:投资合作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

    第四是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商标被抢注风险、商业秘密失控风险以及假冒商标等。中小型企业发生上述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企业违反相关法律;企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企业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或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或行使其合法权益等。

    实际上,这些风险有的潜在于企业的各个阶段里,譬如合同风险;有的则潜在于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譬如商标侵权,它往往是中型以上的企业,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知名度以后才容易发生。因此,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确定本企业法律事务解决的方案:

   一、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许多小型企业在发展初期,他们完全凭借经验办事,看似风平浪静,但法律风险巨大,企业随时可能会被出现的法律方面的“小”问题拖垮。因此,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对于员工数量在50人以下的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企业内部设立兼职或法务专员岗位,由法律专业人员负责,配合常年法律顾问。将日常法律事务留给法务专员负责,当碰到诉讼或者棘手的法律问题时,则以顾问律师为主。这种方案适用于多数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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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律所:心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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