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胜军律师

黄胜军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山东医疗事故纠纷律师谈儿科药物治疗的注意事项

来源:黄胜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05
人浏览

由于药物在体内的分布受体液的ph值、细胞膜的通透性、药物与蛋白质的结合程度、药物在肝脏内的代谢和肾脏排泄因素的影响,小儿期的药物治疗有其独特之处。医疗人员在给小儿药物治疗时,这一点一定要引起注意。否则很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从而危害小儿的健康和生命。下面介绍几种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

1、 抗生素

少儿容易患感染性疾病,故常用抗生素等抗感染药物。但除抗生素本身毒副作用外,过量使用抗生素容易引起肠道菌群失衡,使体内微生态紊乱。引起体内真菌和耐药菌感染,对群体而言,广泛、长时间使用广谱抗生素能引起微生物的耐受性,进而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影响。

2、 肾上腺皮质激素

肾上腺皮质激素短疗程使用常治疗过敏性疾病和重症感染性疾病等;长疗程使用常治疗肾病综合征、某些血液病、自身变异性疾病等。哮喘、某些皮肤病则提倡局部用药。注意事项:a、短期大量使用可掩盖病情,故诊断未明确时一般不用;b、较长期使用可抑制骨骼生长、影响水、电解质、蛋白质、脂肪代谢,也可引起血压增高和库欣综合征;c、长期使用可导致肾上腺皮质萎缩,降低免疫力使病灶扩散;d、水痘患儿禁用激素,以防止加重病情。

3、 退烧药

一般使用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剂量不宜过大,可重复使用。

4、 镇静止惊药

在患儿高热、烦躁不安、剧咳时可使用镇静药,不宜使用阿司匹林,以免发生reye综合征。

5、 镇咳止喘药

婴幼儿一般不适用镇咳药,而使用祛痰药口服或雾化吸入,哮喘儿可局部使用β2

受体激动剂类药物,必要时可使用茶碱类,但新生儿、小婴儿慎用。

6、 止泻药与泻药

对患儿慎用止泻药,多用补水和保护肠粘膜的药物。可辅以双歧杆菌和乳酸杆菌的制剂调解肠道微生态环境。

7、 乳母用药

阿托品、苯巴比妥、水杨酸盐等可经母乳影响哺乳婴儿,应慎用。

8、 新生儿、早产儿慎用硫胺类药和维生素k3,可引起高丹红素血症,氯霉素可引起灰婴综合征。

总之:婴幼儿用药不但要注意药物种类的使用还要注意用药方式和剂量。

以上内容由黄胜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黄胜军律师咨询。
黄胜军律师
黄胜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681人好评:22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52-1号东方明珠楼三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黄胜军
  • 执业律所: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47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 地  址:
    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52-1号东方明珠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