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王玉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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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6.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3.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10.7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91.2元
职工平均工资29603元/年、14801.5元/半年、246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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