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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遗嘱有哪些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量:0

一、合法有效遗嘱有哪些

  合法有效的遗嘱类型有: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5.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6.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多份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多份遗嘱遗产的继承方式: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者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哪些人最适合做遗嘱见证人

  常州徐炜律师提醒您,除了以下人员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可以做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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