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亚南律师

董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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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糊涂的罪行

来源:董亚南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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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的罪行

 

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因为应聘了不该做的工作而导致自已犯下糊涂的罪行。

女孩小慧,一年前应聘一家私营的外贸公司。这家公司的老板给她的工作是开具各种单据和票证。这些单据和票证在电脑上都有固定的模板格式,小慧只需要象小学生填空一样填上各种数字和内容,把它们打印出来就可以了。公司将把她填好的各种票证用来办理报关等手续。小慧从未学过财务专业,更不懂外贸业务,她按照老板给出的数字,每笔外贸业务都填写两套单据,一套用来办理海关报税手续,一套由老板提供给外商。而这两套单据最大的区别是货物的成交价格,用来办理报关单据成交价低于实际成交价。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外贸公司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向海关申报关税,导致偷逃税款百万余元,检察院认为外贸公司、公司老板、小慧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小慧的行为,在法庭上引发两个争议焦点:第一,小慧只是按照老板的要求和指示填写这些数字,她并不清楚这些数字的根据是什么,在完全听从他人指挥下而从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第二,如果构成犯罪,按照小慧所实施的行为,她应当负有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才适应“罪罚相当”的原则?

本律师认为:即使小慧不清楚这些数字所代表的实际意义,但她知道以此计算出来的关税低于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计算出来的应缴关税,这样的“明知”符合犯罪构成中的主观要件,主观上“明知”,客观上又实施了行为,认定其构成犯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小慧不是犯意的提出者,也不是行为受益者,她的作用只是辅助性的,应当认定为从犯。在法庭上,本律师向法官提出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请求。法庭经合议后,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对小慧免予刑事处罚。

认定犯罪,又被免予刑事处罚,对于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是最好的结果。作为律师,我也可以为自已的工作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而欣慰。但是,当接到判决,我的心情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小慧一脸无奈、沉重的表情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如果她清楚自已的行为构成犯罪,就不会为每个月不到两千块钱的工资而继续做下去,也就不会受到这样的处罚。

真心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发生,真心希望每个年轻、上进的心都清楚自已的行为后果是什么。

不要走错人生道路,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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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董亚南
  • 执业律所: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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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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