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需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哪些证据?
打官司,证据是关键,如果不能全面提交法律所要求的证据,要么不能立案,要么与自己的要求相差甚远。本律师认为,如果你希望法院支持你的赔偿要求,至少需提供如下证据。
一、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原告为交通事故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被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人口信息查询资料。
4、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或机构代码登记资料。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二、双方当事人存在交通事故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如果肇事车辆已购买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被保险人应当提交保险单。
三、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应当提交:
⑴、医院出具的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注明护理人员数、是否需补充营养)、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书、医疗费发票。
⑵、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劳动合同、工资表、工资条、银行存折、个人纳税证明等)。
⑶、如需配置残疾用具,提供残疾用具价格证明。
⑷、被抚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无生活来源证明)。
⑸、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⑹、非城市户籍,应当提交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及有固定收入的证明,否则按农村标准赔偿。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