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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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房产证时该如何完成房屋的买卖过程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15 浏览量:0
导读:
未领取房产证时是不能够完成房屋的买卖过程的。在生活实践当中,如果要完成房屋买卖,那么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理过户登记。但是没有领取房产证是不能办理登记手续的。
未领取房产证不能完成房屋买卖的过程。
因为未领取房产证是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类型的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