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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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与征收主体就补偿数额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关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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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虽然可以征收公民的房屋,但是必须对被征收人作出公平的补偿。补偿数额应当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中约定。如果达不成补偿协议,征收方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制定补偿方案,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并且该征收补偿方案只要包含了条例中规定的公平的补偿的项目范围就视为合法,就可以进行房屋的征收工作。
      注意:补偿协议应包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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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山西路275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关强
  • 执业律所:河北正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3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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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中山西路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