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割
来源:王素满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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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不动产买卖合同签订于婚前,首付款由签订合同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婚后还贷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2、房产的处理以双方协议为先。
3、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补偿的计算公式:应补偿数额=(共同还贷数额除以总购房款)乘以房产的现值乘以50%。
5、分割时还需要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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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满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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