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远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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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钓鱼”案件 车主首次胜诉

来源:朱远余律师
发布时间:201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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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钓鱼风波”·追踪

  被钓鱼车主张晖起诉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一案在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市民等二三十人旁听了庭审。法院当庭宣判,被告对原告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撤销,50元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这是上海第一起被钓鱼车主胜诉的案件。

  之前“钓鱼官司”无一胜诉

  9月8日中午,张晖在闵行区驾车等待红灯时,一名表情痛苦的30多岁男子上来敲车门,自称胃痛,打不到车。经不住恳求,他让男子上了车,结果被闽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以非法营运之名罚款1万元。20天后,他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10月9日,该案立案,但他对结果并不乐观。在此之前,曾有多名被钓鱼车主打官司,目前的报道中无一胜诉。

  孙中界用菜刀剁掉左小手指后,情势突变。10月26日,浦东新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在孙案中有钓鱼执法行为。同一天,闵行区政府宣布,经调查组查明,张晖驾车载客一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已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当天下午,闵行区建交委和闵行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亲自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张晖手上,并表示道歉。10月29日,张晖拿回了1万元罚款,不过并未就此撤诉。

  昨日中午,不少曾被钓鱼车主赶到闵行区人民法院,看见张晖及其代理人郝劲松等一行到来,他们高喊,“张晖加油,我们支持你!”看见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队长刘建强、副队长王建明等人走来,有的车主情绪激动,围住刘、王高喊“还我车!还我钱!”

  被告行政处罚认定违法

  张晖起诉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一案备受关注,但庭审现场几无硝烟,原告被告之间没有出现真正的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中,刘建强和王建明一直沉默不语,只有其代理人作了简短发言。

  张晖告诉记者,就个人而言,他并无过多诉求,只是希望上海不再有“钩子”,从法律上判决倒钩行为是非法。具体的目标有两个,一是撤销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进行的行政处罚,二是50元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当庭判决确认,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被告对原告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撤销,50元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我国法律不允许“钓鱼执法”

  行政领域的钓鱼执法,最早来自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所谓诱惑侦查,就是指侦查机关以实施对嫌疑人而言有利可图的行为为诱饵,暗示或诱使其实施犯罪,待犯罪行为实施后将其抓捕。诱惑侦查也叫警察圈套,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手段。诱惑侦查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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