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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成立犯罪吗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量:0

  一、犯罪未遂成立犯罪吗

  犯罪未遂成立犯罪的,但相比既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也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从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责任不同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能减轻处罚;犯罪中止一般会免于刑事处罚;

  3.阶段不同

  犯罪预备属于前期准备阶段,犯罪中止还没有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达成预期后果。

犯罪未遂成立

  三、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

  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都是犯罪的两种停止形态,一旦发生了犯罪未遂或犯罪预备的情况就意味着犯罪行为的终止,不能再继续达到既遂或中止状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规定的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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