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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指引-责任认定-高速公路事故

来源:覃达艺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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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doc
第二十六条 【高速公路管理者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高速公路管理者未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已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义务的,应当免除高速公路管理人的责任。
(二)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纪要.doc
35、根据《民法通则》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免责事由为:
(1)受害人的故意。对于受害人的故意,应当由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承担举证责任。
(2)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机动车或行人、牲畜进入高速公路造成事故的。
(三) 2009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doc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机动车驾驶人无事故责任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以及其他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四) 2009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doc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赔偿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70%至80%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30%至40%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全部责任的,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5%的赔偿责任;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五) 2004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座谈会纪要.doc
六、涉高速公路案件的特殊规定
经讨论,与会同志认为,行人、非机动车及拖拉机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违反规定擅自进入高速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推定其对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根据重大过失等同于故意的原则,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对方当事人能够证明行为发生时其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免除责任。
(六) 200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doc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七)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doc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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