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达艺律师

覃达艺

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南宁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综合

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指引-责任认定-推定责任

来源:覃达艺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18
人浏览
  

(一)2007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若干规定.doc

第五条(全部责任、无责任认定的基本规则)

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具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2006 哈尔滨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暂行规定.doc

第九条 在交通事故过错认定期限内,对经书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当事人,按下列规定认定责任:

(一)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依据现场痕迹及其他证据可以作出责任认定的,应当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二)依据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及其他证据不足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以推定不到案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当事人各方均不到案的,可以推定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三)2006 哈尔滨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暂行规定.doc

第十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即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各方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docx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内容由覃达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覃达艺律师咨询。
覃达艺律师
覃达艺律师
帮助过 1069人好评:2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西南宁市古城路22号银宇大厦A座13、14、15楼1331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覃达艺
  • 执业律所: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501*********23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西-南宁
  • 地  址:
    广西南宁市古城路22号银宇大厦A座13、14、15楼13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