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律师谈:如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来源:陈宇鑫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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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评定标准有哪几种
一、交通事故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二、工伤案件
1.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三、被人打伤案件
1、《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
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注:该标准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属于工作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不适用本标准。
四、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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