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邯郸律师 > 夏俊峰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离婚有哪些限制及例外情形?

作者:夏俊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2 浏览量:0


很多人认为,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我想什么时候离婚,就什么时候提起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对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提出了限制,应当征得军人同意。那是不是,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就不能提起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是一种例外情形,其配偶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对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例外情形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夏俊峰律师

夏俊峰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30-21:00

律所机构: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

158-3208-994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