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海律所律师

雍海律所

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证券投资

侵权责任法条文精析系列(第三条 侵权请求权主体)

来源:雍海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05
人浏览
 

侵权责任法条文精析系列(第三条 侵权请求权主体)

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作用,可从多个角度阐述。基本作用有两个:一是保护被侵权人;二是减少侵权行为。保护被侵权人是建立和完善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保护被侵权人的主要途径是赋予被侵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享有请求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人身权,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等物权,享有合同等债权,享有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公民享有的许多民事权利法人也享有。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要通过侵权责任法律制度保护被侵权人。被侵权人在其权利被侵权人侵害构成侵权时,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权利是一种请求权,所谓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内容的利益,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间接取得。在侵权人的行为构成侵权,侵害了被侵权人的民事权益时,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向侵权人行使请求权,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雍海律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雍海律所律师咨询。
雍海律所律师
雍海律所律师
帮助过 5331人好评:1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29号雍景台雍华阁17B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雍海律所
  • 执业律所:辽宁雍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2108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29号雍景台雍华阁1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