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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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5-15 浏览量:0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非死亡类案件)赔偿应由谁主张?
答:原则上以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书中记载内容确定被侵权人主体。
2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向谁主张?
答:财产损失应当由所有权人主张权利,财产所有权人授权他人主张权利或者他人能证明其为填补损失支出了费用,被授权者、费用的实际支出者亦可主张权利。
3、交通事故中被侵权人死亡的,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答: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抚养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提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的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第二顺位的近亲属。有第一顺位近亲属的,由第一顺位近亲属主张权利;无第一顺位近亲属的,由第二顺位近亲属主张权利)
4、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侵权人?
答:原则上以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书中记载内容确定侵权人主体。若事故认定书中载明的侵权人涉及用人单位责任、雇佣关系、挂靠关系等情况,还应将用人单位、雇主、被挂靠人等一并作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