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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债务子女有没有偿还义务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量:0

父母债务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取决于具体情况。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同时继承了父母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自由意志,有权以自己独立的自由意志开展民事活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父母欠债属于父母个人的债务,以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偿还。父母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母还债,法律也不干预。如果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则以继承的遗产为限,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如果子女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则无需对父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进行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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