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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可以调整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量:0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的高低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无论违约金约定多少,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在设置违约金条款时,需要结合合同金额与违约可能性。违约金需与合同金额相匹配,在合同制定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对方经营状况和信用程度,以及双方过往合作情况等,评估违约可能性,如果对方违约可能性较低或无违约可能,则没有必要设置高额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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