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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批捕后证据不足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量:0

.刑事案件中,对行为人批捕后,证据不足的,可

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

可以确定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

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

诉的决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

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

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

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

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

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

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

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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