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石家庄律师 > 陈瑞俊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高温补贴发放人员范围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量:0

  一、高温补贴发放人员范围

  高温补贴发放人员范围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二、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是一回事么

  不是一回事。防暑降温费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费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职工福利。法律快车提醒您,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了补偿职工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高温津贴是工资;防暑降温费是福利。高温津贴对工作环境有限制,防暑降温费无特别要求。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必须现金支付。

高温补贴发放

  三、拒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瑞俊律师

陈瑞俊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0:00-24:00

律所机构: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

133-3138-516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