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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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解除合同后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和影响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量:0
1.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解除后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属于约定解除。提醒您,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时,一方解除合同的,就是属于法定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权利是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适用除斥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解除权行使期限】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