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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关于劳动关系中的试用期

作者:巫轩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量:0

巫律普法,帮你权益复查、让你收获巨大、守你灯塔。大家好,今天是巫律普法劳动专题第三期;今天我们来聊聊关于劳动关系中试用期的问题,试用期看似简单,但其中也有很多需要我们注意的地方。很多公司喜欢无视劳动合同的期限去约定试用期,其实法律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有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约,用人单位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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