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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营销:办好每个案件,或许是律师营销的最高境界!
作者:邹玉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量:0
昨天写了一篇文章,分析了对于刑辩律师来讲,讲课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营销方式,或许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办法。
有朋友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办理好手头案件才是最好的营销手段。
也确实很有道理。
至少在三个方面,对于律师来讲特别有效果。
1. 案件办的好,可以提高口碑和信誉:
一个律师,如果能够成功地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客户就会对他有更高的评价和信任,之后就会向身边人进行口头宣传或者直接推荐。
这样,律师的声誉和知名度就会在业内得到提升。
随着业内知名度的提升,慢慢的也会在行业外出现好口碑,这就像所谓的“破圈”。
不管哪个专业的律师,只要能在行业内外形成好口碑,案源几乎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2. 案件办的好,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
通过成功的案例,律师可以展示其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让更多的人选择并信任自己,从而增加客户数量。
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密集的地方,口碑效应可能更为显著。
为什么有些大律师喜欢办理被告人多的案件?
这种大庭,当事人多,旁听人员更多,律师一旦庭审效果很好,就不仅仅展示了专业能力,维护了自己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许更大的好处是让更多人领略了律师的专业和能力。
这,也是不少律师免费都愿意代理那些争议较大案件的原因之一。
3.案件办的好,可以提高业务水平:
通过办理更多的案件,律师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也会随之提高,可以更好地应对不同情况和案例。
这样,还可以吸引更多更复杂的案件,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形成良性循环。
运动员也好,古代武林高手也罢,所有技艺高超者的成就,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通过大量的练习才取得的。
刑辩高手也不例外。
也需要通过大量的训练,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而如果有更多更疑难复杂的案件来练手,那么对于律师水平的提高,注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而律师水平的提高,则可以确保案件质量更好。
案件结果好,可以带来更多案源。
如此,就形成了良性循环!
一个人,最大的幸福就是深深爱上工作。
一个律师,最大幸福或许也是爱上工作。
有人问:工作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
有人答:工作本身就是最大收获,唯有爱上工作,才能真正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