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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立案后会侦查吗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量:0

  一、警察立案后会侦查吗

  警察立案后会侦查,对于立案的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是公安机关的职责。

  法律快车提醒,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会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二、立案后能撤案吗

  立案后可以撤案。如果案件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主动撤案;如果案件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已过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或者死亡的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立案后

  三、立案后撤案会留案底吗

  不会。撤案,即说明法院并未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审判,未作出有罪判决,因此不会有案底。但不排除在公安机关处,会有相应的事件记录。当然,这个记录完全没有什么实质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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