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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生意退股怎么处理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10 浏览量:0

合伙生意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将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进行退还。其他合伙人在退还时既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具体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一、退伙的三种形式

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退伙。

2、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另外,还有一种强制退伙的方式,即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二、股东退还财产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在司法实践中,用货币对合伙企业中属于实物出资的部分或劳务出资的部分进行结算是一种公平和易于操作的形式,实物往往是不可分割的财产,在经营期间又发生了一部分损耗,返还实物在核算上可能会比较困难,而劳务出资则必须以货币形式核算,为了维护合伙企业的稳定,避免不必要的散伙发生,规定根据出资的财产状况对退伙合伙人以现金形式返还其财产份额无疑是一种较好的解决方式。

三、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办法

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办法:

1、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四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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