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狂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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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性集资诈骗立案标准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量:0
公司定性集资诈骗立案标准: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携带集资款逃跑的;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法律快车提醒您,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为: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