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苏州律师 > 陈文友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什么是无限防卫权?

作者:陈文友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21 浏览量:0

       无限防卫权又称为无过当之防卫,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都不负刑事责任。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无限防卫呢?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进行无限防卫,即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和防卫过当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不承担刑事责任,后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防卫过当指的是超越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导致了防卫对象不必要的损害,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无限防卫的任何后果都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陈文友律师

陈文友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2:00

律所机构: 上海靖予霖(苏州)律师事务所

138-1489-4511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