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友律师
138-1489-4511
上海靖予霖(苏州)律师事务所
13205*********807
3100132733@qq.com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98号太平金融大厦19层04单元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什么情形下可以假释
作者:陈文友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量:0
假释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服刑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服刑十三年以上,可以假释。但是,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