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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作者:马菊镁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量:0

       想知道同居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首先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

       一、双方均未婚同居。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法律效力:

       1、就同居关系本身而言:这种同居行为因双方均未结婚,若无违法情形,一般并不触犯刑法,不构成犯罪,但目前这种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不产生结婚的法律效力(事实婚姻除外)

2、就同居期间财产而言: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3、就非婚生子而言: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非婚生子享有同婚生子同等的继承权。

4、诉讼权利限制: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民法典》中讲的”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效力: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有”与他人同居”情形,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3、与他人同居期间恶意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

4、与他人同居的夫或妻一方可能涉嫌重婚等刑事犯罪。

以上是本律师根据实务对同居关系的简单分析,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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