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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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否会担责任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量:0
挂名的法人代表是不可能完全免责的,不能对内如何约定,对外法人代表就是公司的第一责任人。挂名的法人代表有法律责任:
1.在行政责任上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2.在民事责任上挂名法定代表人可以对其本人高度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3.在刑事责任上,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等刑事责任;
4.在个人自由方面当公司面临破产程序,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税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司法,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在工商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不参与和承当公司董事长或经理任何职务与职权,甚至不是公司的员工,与公司运营和成立毫无实际关系,仅是因公司实际股东或掌控人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充当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将其称为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
提醒您,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