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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过程需要律师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量:0

工伤赔偿涉及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在这些法规中,规定了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时,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认定工伤、确定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等复杂环节,这些都需要专业知识。如果劳动者对这些流程不熟悉,或者与用人单位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聘请律师能帮助维护合法权益,确保程序的公正。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至五十六条详细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范围、待遇以及支付方式。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了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十七条至第三十九条则详细规定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内容。

工伤赔偿金的来源是哪里?

工伤赔偿金,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依法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其来源主要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发生工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后,其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如医疗费、康复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原则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工伤赔偿金的主要来源。

2. 用人单位直接承担:对于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者虽已参保但存在以下情形的,相关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直接承担:

1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工伤;

2因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职工超过时限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有关待遇的;

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部分,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 第三方责任补充赔偿:如果职工的工伤是由于第三方侵权行为造成的,职工可以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向侵权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获得的民事赔偿金额低于其依法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赔偿金的部分来源可能是侵权第三方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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