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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给抚养费,我可以拒绝他看孩子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量:0

给抚养费,是父亲的法定义务,也是他关爱子女的表现。若他拒绝履行这一义务,不仅是对子女的伤害,也是对法律的漠视。然而,有些人却以不给抚养费为要挟,试图剥夺父亲或母亲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是否有违公正呢?

夫妻本是同林鸟,在生活中的风吹雨打中,彼此扶持、共同成长。然而在感情破裂的阴影下,曾经的美好化为泡影。在离婚的纷争中,孩子成了无辜的牺牲品。他们渴望父爱和母爱的滋润,却因为抚养费的纠纷而无法得到全面的关爱。

那么,如果父亲或母亲没有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是否可以理直气壮地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呢?北京李迈律师团队专业婚姻律师表示,法律赋予了离婚后父母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这是不可剥夺的法定权利。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在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出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对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的明确规定。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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