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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量:0

  很多有法律意识的夫妻,都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婚姻关系包括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

  二、婚姻关系包括什么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是的基础和核心。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夫妻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和管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夫妻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内容。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一)重婚

  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导致腐败,败坏党风,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把双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弱点和缺点集中起来,遗传给下一代,有损于下一代的健康。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给对方特别是传染或遗传给下一代,保护下一代的健康,以利于家庭的和睦、幸福。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分割共同财产,最好经过公证处公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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