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健律师

崔健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公司企业

供应链法律专题:难以满足的定制需求

来源:崔健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31
人浏览

为了提高用户体验与服务质量,作为一名优秀的供应商,除了应当具备标准化的产品服务供应能力之外,还应当尽可能地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但有些时候,由于对专业认知与需求理解的差异,导致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与客户的内心期待不一致,纠纷和争议也随即发生。

某科技公司主要负责生产销售无人机等小型飞行器。2019年3月,该科技公司与某农科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某智慧农业科研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2020年1月,双方签署农业无人机委托制造合同,委托方农科院委托受托方科技公司设计并制造20架农用无人机工程样机,用于项目试验田的农药喷洒作业,合同总金额1000万,预付款300万,剩余尾款待工程样机交付验收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

其实,无人机本身已经不是什么黑科技产品了,如果您喜欢航拍,分分钟就可以花几千块买一台无人机玩一玩。但是,与市面上的消费品无人机不同的是,本案中的农业无人机属于定制产品,产品尺寸远大于市面上的小型无人机,并且使用工况更加苛刻,用户对产品的耐久、续航、强度、稳定性、机动性等各项性能要求远高于市面上的普通无人机,需要独立设计、独立开模、独立制造,因此成本也远高于科技公司的标准化无人机产品。

在科技公司的不懈努力下,经双方多次技术研讨,2020年6月,农业无人机完成工业设计与仿真分析工作。2020年8月,产品模具完成开模工作。2020年10月,经反复试制,20架农用无人机工程样机生产下线。正当科技公司项目总工王总准备把喜讯汇报给农科院的时候,农科院的电话先打过来了:“你好王总!实在抱歉,智慧农业项目情况有变,这批无人机我们不打算了,预付款就作为你们这段时间的辛苦费吧!”惊闻噩耗后的王总怒不可遏地说道:“我正准备跟你汇报产品下线的好消息,结果你们来了这么一出,你知不知道我们付出了多少成本?专门给你家定制的产品,你不要了我卖给谁去啊?”

挂断电话,王总立即安排人员核算了一下损失,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经科技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启动诉讼程序,追回经济损失。

2021年3月,科技公司诉农科院委托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原告科技公司提交了委托制造合同、成本费用财务凭证、工程样机实物等多组证据,证明自身经济损失。后经法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农科院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按约定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700万元。

本案中,科技公司属于定制产品的承揽人,而农科院属于定作人。依据民法典第787条之规定,定作人农科院在承揽人科技公司完成工作前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科技公司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内容由崔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崔健律师咨询。
崔健律师
崔健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86人好评:1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78号东环国际大厦A座180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崔健
  • 执业律所:辽宁相如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65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78号东环国际大厦A座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