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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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公司企业

供应商法律专题:债权人代位之诉

来源:崔健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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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一名供应商,相信您一定有过催款的辛酸经历。活干了、货交了、发票开了、好话说尽了,但钱却始终要不回来。许多时候,甲方客户滥用优势主体地位,轻视供应商业务伙伴,无视契约精神,藐视商业规则,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一味的忍让谦卑,只会换来无良客户的得寸进尺。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某经营着一家材料公司,主要负责生产销售建筑保温材料。王某经营着一家建筑公司,是材料公司的长期客户。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全面下行,许多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发生了财务危机,无法按期支付工程款。为避免工程停工烂尾,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许多项目都在由承包方建筑公司垫资施工。材料公司作为建筑行业供应链上的一环,也感受到了上游建筑公司传导过来的资金压力。截至2021年底,建筑公司已累计拖欠货款700余万元,其中360余万元货款账龄已超过1年。

一开始,刘某担心伤了和气、输了生意、丢了客户,一直碍于面子没与王某交涉。但时间长了,欠款越压越多,刘某也不淡定了,主动登门拜访王某,催讨欠款。王某虽面露不悦,但仍接待了刘某。王某承认了拖欠货款的事实,并向刘某解释了拖欠货款的原因是由于建筑公司上游客户拖欠货款导致的。两人聊天时,刘某无意间从王某口中得知,某机关单位拖欠建筑公司580万余元质保金到期未还。

回到公司,刘某邀请律师一同商讨催款对策。在我们的帮助下,确定了提起债权人代位之诉的策略,把材料公司的债务人建筑公司,以及建筑公司的债务人机关单位列为共同被告,在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的同时,要求机关单位在对建筑公司的欠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材料公司通过代位之诉,成功追回欠款5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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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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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78号东环国际大厦A座180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崔健
  • 执业律所:辽宁相如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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